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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參與我的老東家表盟喬遷後舉辦以表盟沙龍為新址揭開序幕,籌辦關於國際演出補助的相關統計資料報告呈現課程,其中由表盟成員張宏維做的統計分析報告,並由于國華理事長擔任回應人,針對近年演藝團體赴國外出的資料進行的分析及未來民間與公部門的推動計畫。課後的Q&A更加精彩,不只提出對於補助政策的建議,更對於臺灣在文化外交的孤立處境做了經驗了分析,精彩的沙龍分享,期待未來表盟的藝文沙龍再現。

表盟沙龍讓我想起曉劇場從2009年開始第一次跨出台灣赴上海演出的過程,對於一個小型團體國際經紀人或是專業的國際巡演拓展窗口這樣的名詞根本遙不可及,連維持基本的營運都舉步維艱,何況致力於國際巡演?但曉劇場卻在這幾年走遍了上海、北京、香港、澳門、曼谷、日本、柏林參與十個藝術、藝穗節,2012年更在中國巡演26天赴4個城市參與五個節慶共演出23場,以小團來說算是難能可貴。

當初開啟巡演的契機單純,只為了幫助團隊拓展國際的演出經驗與國際視野,除了積極認識不同國家的演出團隊與地方場館,並參與藝術市集,瞭解其他團體如何面對國際巡演的課題,一旦接觸到國際巡演的機會即確實把握,在「沿路」開發更多合作演出的可能以降低整體巡演的成本,雖談不上成績,但卻也代表團隊的成長軌跡。

國際巡演的成本與在臺灣本地創作大相逕庭,假設道具及服裝都已在台灣首演時妥善保存,只要重新排練即可出國巡演,前置的倉儲成本及造成團隊的部分負擔。但這些道具與設備,需要透過很海運或是重新拆解後以空運到演出的城市,再透過技術人員熟悉的重現在劇場之中。為了讓演出順利搬演,除演員、導演、行政之外,技術人員是不可或缺的,除了原本提供給人員的薪資外,更需要另外負擔出國的相關費用,如機票交通住宿與每日零用金,對於知名度不夠與國外藝術節平等對談的團隊時,人員的費用往往造成團隊沈重的負擔。

除此之外,近年團隊與公務們的合作創作計劃,因為經費充裕,藝術家也求好心切,發展出龐大或技術困難的作品,導致舞台過於繁雜也影響未來巡演的發展策略,為了巡演需要支付龐大的運費,現場更需要技術人員配合裝台,原本看似簡單的精緻作品,成了國際大製作,人員與技術的成本也隨之提高。

演出作品的演員與工作人員人數也影響整體製作經費的規模,當然越龐大的製作相對人事成本也更高,是否可以在主辦單位的演出費與國內政府單位的補助款上達到平衡。從表盟的研究看來,目前國外演出的補助尚已文化部的補助為大宗,其次則日國藝會與外交部,但對於國外演出或參與研討會的補助標準類似,補助經費的額度時常也是以補助機票費歐先,吃不飽也穿不暖,對於國際演出交流的政策規劃為何,希望新任部長可以憑藉過去事務官的經驗給予國際演出交流補助更加宏觀的政策規劃。

赴中國大陸演出,雖然相對容易但卻受限於審批制度,多作品在審批階段即胎死腹中,甚至要求更換劇本或是修改台詞,曾經要赴武漢演出因為演出內容涉及政治,被迫修改演出計畫,最後也無疾而終。除此之外,需要被迫冠上中國臺灣的名稱,只好在國家認同上請主辦單位協助調整,最後我們只能做到城市外交的層級:我們是來自臺北的團隊。

今天又參與臺藝大藝政所舉辦關於國際文化交流論壇,讓我重新思考,如果從政策觀點看來,臺灣目前並無任何關於國際交流的長遠政策規劃,除了主動策劃參與亞維農、愛丁堡或是邀集團隊組團參與藝術市集,大多被動以補助鼓勵團隊出國交流,眼看中國大陸文化火速發展,強勢外銷,對於身除孤立外交處境的臺灣來說,需要更積極的文化外交策略,讓臺灣的團隊有效在國際大展風采。目前駐外使館是否可以彙整在地的資源透過知識分享的方式,讓團隊有機會選擇適當的藝術節提案參與,或是駐外文化單位可以擔任媒合的角色,規劃資源整合平台(我記得加拿大辦事處有做類似的規劃),讓團隊的訊息與國外的資源達到交流的可能,讓臺灣的創意有機會外銷國際。

許多團隊都希望有機會可以出國演出,不只對團隊而言重要的成長指標,對於團員的訓練或是增加視野均有幫助,同時可以透過不同國籍的觀眾重新檢視該作品的成熟度與完整度,對於創作者是極重要的作品檢視過程。從文化環境與文化外交的面相看來國際巡演參與也具有重要的指標效益,雖然受限於語言的限制,中國大陸依然是戲劇類團隊的必爭之地,但也不少團隊走出華人世界,屢創佳績。臺灣的表演藝術作品雖未全面達到國際市場的水準,但持續對外合作與創作,對於作品提升勢必是有其效益,故不該因此畫地自限,應積極參與國際藝術市集及藝術節,開啟國際視野,提升團隊創作品質,展現精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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